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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中编办发布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财经 [2013]920号)
发布时间:2019-08-28 新闻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0 浏览次数:104507
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中编办发布了《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财经 [2013]920号):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中采用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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