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两者采购的代理机构不同
发布时间:2019-12-06 新闻来源:互联网0 浏览次数:101246
1、《
政府采购法》七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属于中央预算的
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
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
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条例》第四条,
政府采购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2、《招投标法》对于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限制性规定,具有招投标代理资质的机构就可以进行招投标代理活动。